教師資格認定指導:普通話證書
- 時間:
- 2019-03-01 09:25:56
- 作者:
- 趙老師
- 閱讀:
- 來源:
- 甘肅教師資格網
1、什么時候需要普通話證?
筆試、面試時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,等待申請認定現場確認時需提交普通話證書。因此考生只要在提交材料前取得就可以,當然小編勸大家越早取得越好,別到了最后時刻急急忙忙卻沒搞定。
2、普通話證如何考?
普通話的發證單位為各地語言文字委員會。
社會考生直接在百度搜索“地名+語言文字網”,查找到當地官方網站(如果不能辨別是否為官網,可先登錄當地教育局網站,在上面找普通話測試的相關鏈接)。然后查看當地普通話報名安排,如果查詢不到可查找辦公電話進行電話咨詢。
在校考生可先咨詢學校教務處,是否在本校設有普通話測試站。如果有即可在本校報名測試,如果沒有則參照上述社會考生辦法,前往當地語委進行測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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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普通話要達到什么等級?
《<教師資格條例>實施辦法》第八條(二)項二款規定:少數方言復雜地區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;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普通話水平,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標準。
因此,各地的教師資格認定中普通話要求并不一致。一般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即可,但部分類別和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,具體是哪些特殊只能咨詢當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。
4、普通話證有效期和有效范圍
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,即長期有效;并且在全國范圍內通用。
5、普通話證遺失了怎么辦?
根據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》,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,可向原發證單位申請補發。所以如果證書掉了,趕緊咨詢當地語委如何補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