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肅省第十四期普通話測試員資格考核培訓通知
- 時間:
- 2019-03-01 09:53:49
- 作者:
- 鄒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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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
- 甘肅教師資格網
為貫徹落實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和《甘肅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條例》,大力推進和完善普通話水平測試,省語委辦定于2015年7月在蘭州舉辦第十四期省級普通話水平測試員資格考核培訓班,以充實各地、校測試員隊伍,確保全省語言文字事業全面發展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時間地點
時間:2015年7月5日報到, 7月14日離會。
地點:甘肅交警大廈
二、學員條件
(一)熟悉和擁護新時期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和普通話語音理論,熱愛普通話教學和推廣工作。
(二)具有大專以上學歷,擔任普通話、語文或相近學科教學工作,或從事語言文字相關工作3年以上。
(三)熟悉普通話語音理論,熟練掌握漢語拼音和國際音標,熟悉本地區方言同普通話的對應規律,有較強的語音聽辨能力。
(四)普通話口語等級在一級乙等及以上;
(五)作風正派,身體健康,工作認真,責任心強。
(六)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。
三、培訓、考核內容
(一)新時期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;
(二)普通話水平測試理論和方法;
(三)普通話水平測試實例講解;
(四)普通話水平測試能力訓練;
(五)漢語拼音測驗、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和測試能力考核。
(六)甘肅省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評分試行辦法(修訂稿)。
(七)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辦法。
參加本培訓班的學員,其普通話口語水平一律以本期培訓班測試的結果為準。
四、有關要求
(一)學員報到時,請持單位介紹信、學員報名表、學員登記表(附件1)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,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;
(二)無一級乙等普通話等級證書者不予報到;
(三)請各地、校將選派人員的學員名單(附件)于6月15日前報省語委辦;
(四)不得選送因病體弱、患傳染病或懷孕的同志參訓;
(五)每位學員需交納培訓費680元。培訓費及參訓學員的差旅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醫藥費等均由其所在單位負擔;
五、補考
請各市(州)、各高校將參加補考的第十三期省測班學員名單及補考科目於6月15日之前上報省語委辦,具體補考時間為: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7月12日;測試能力考核7月13日。
六、乘車路線
(一)火車站至交警大廈:在火車站乘坐131路公交車至武都路十字站下車,向東180米即到,乘坐出租車費用11元。
(二)汽車東站至交警大廈:在汽車東站乘坐7路公交車至廣場西口站下車,十字路口向東步行600米即到,乘坐出租車費用10元。
(三)汽車南站至交警大廈:在汽車南站乘坐111路公交車至蘭州理工大學站下車,換乘107路公交車至武都路十字站下車,向東步行130米即到,乘坐出租車費用18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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