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肅教師資格普通話考試試卷構成及評分標準有哪些?
- 時間:
- 2019-12-17 16:32:35
- 作者:
- 李老師
- 閱讀:
- 來源:
- 甘肅教師資格網
試卷包括5個組成部分,滿分為100分。
(一)讀單音節字詞(100個音節,不含輕聲、兒化音節),限時3.5分鐘,共10分。
1.目的:測查應試人聲母、韻母、聲調讀音的標準程度。
2.構成:
(1)100個音節中,70%選自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用普通話詞語表》“表一”,30%選自“表二”。
(2)100個音節中,每個聲母出現次數一般不少于3次,每個韻母出現次數一般不少于2次,4個聲調出現次數大致均衡。
(3)音節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測試要素連續出現。
3.評分標準:
(1)語音錯誤,每個音節扣0.1分。
(2)語音缺陷,每個音節扣0.05分。
(3)超時1分鐘以內,扣0.5分;超時1分鐘以上(含1分鐘),扣1分。
4.聲母選定的幅度:
6-3次 d l j q x zh ch sh
5-3次 b m f t g h z
3-2次 p n k r c s
5. 韻母選定的幅度:
4-3次 i,u,ian,ing,an,-i(后),ong,ao,ang,e,eng,uei,ai
3-2次 en,iao,uan,in,ou,a, ü,uo,-i(前),uen, iou,ie,iang,ei,uang,ia, üe
2-1次 ua,o, üan,uai,iong, ün
1-0次 er,ueng
(二)讀多音節詞語(100個音節),限時2.5分鐘,共20分。
1.目的:測查應試人聲母、韻母、聲調和變調、輕聲、兒化讀音的標準程度。
2.構成:
(1)詞語的70%選自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用普通話詞語表》“表一”,30%選自“表二”。
(2)聲母、韻母、聲調出現的次數與讀單音節字詞的要求相同。
(3)上聲與上聲相連的詞語不少于3個,上聲與非上聲相連的詞語不少于4個,輕聲不少于3個,兒化不少于4個(應為不同的兒化韻母)。
(4)詞語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測試要素連續出現。
3.評分標準:
(1)語音錯誤,每個音節扣0.2分。
(2)語音缺陷,每個音節扣0.1分。
(3)超時1分鐘以內,扣0.5分;超時1分鐘以上(含1分鐘),扣1分。
4.注意事項:
1.注意單音節字中字形相近的字;
2.橫向朗讀,發現錯誤可以回讀(不超過2次),多音字讀最常用的字音;
3.注意多音節詞語的輕聲詞(3個以上);
4.注意多音節詞語的輕重格式;
5.把握好速度,不要太慢;
6.認真復習《綱要》中的表一和表二。
(三)選擇判斷 [注],限時3分鐘,共10分。
1.詞語判斷(10組)
(1)目的:測查應試人掌握普通話詞語的規范程度。
(2)要求:根據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用普通話與方言詞語對照表》,列舉10組普通話與方言意義相對應但說法不同的詞語,由應試人判斷并讀出普通話的詞語。
(3)評分:判斷錯誤,每組扣0.25分。
2.量詞、名詞搭配(10組)
(1)目的:測查應試人掌握普通話量詞和名詞搭配的規范程度。
(2)要求:根據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用普通話與方言常見語法差異對照表》,列舉10個名詞和若干量詞,由應試人搭配并讀出符合普通話規范的10組名量短語。
(3)評分:搭配錯誤,每組扣0.5分。
3.語序或表達形式判斷(5組)
(1)目的:測查應試人掌握普通話語法的規范程度。
(2)要求:根據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用普通話與方言常見語法差異對照表》,列舉5組普通話和方言意義相對應,但語序或表達習慣不同的短語或短句,由應試人判斷并讀出符合普通話語法規范的表達形式。
(3)評分:判斷錯誤,每組扣0.5分。
選擇判斷合計超時1分鐘以內,扣0.5分;超時1分鐘以上(含1分鐘),扣1分。答題時語音錯誤,每個音節扣0.1分,如判斷錯誤已經扣分,不重復扣分。
(四)朗讀短文(1篇,400個音節),限時4分鐘,共30分。
1.目的:測查應試人使用普通話朗讀書面作品的水平。在測查聲母、韻母、聲調讀音標準程度的同時,重點測查連讀音變、停連、語調以及流暢程度。
2.要求:
(1)短文從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用朗讀作品》中選取。
(2)評分以朗讀作品的前400個音節(不含標點符號和括注的音節)為限。
3.評分標準:
(1)每錯1個音節,扣0.1分;漏讀或增讀1個音節,扣0.1分。
(2)聲母或韻母的系統性語音缺陷,視程度扣0.5分、1分。
(3)語調偏誤,視程度扣0.5分、1分、2分。
(4)停連不當,視程度扣0.5分、1分、2分。
(5)朗讀不流暢(包括回讀),視程度扣0.5分、1分、2分。
(6)超時扣1分。
4.注意事項:
1.嚴禁回讀;
2.注意易讀顛倒的詞語,克服不良朗讀習慣,避免增字、漏字、整句回讀;
3.熟讀《綱要》中的朗讀作品。
(五)命題說話,限時3分鐘,共30分。
1.目的:測查應試人在無文字憑借的情況下說普通話的水平,重點測查語音標準程度、詞匯語法規范程度和自然流暢程度。
2.要求:
(1)說話話題從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用話題》中選取,由應試人從給定的兩個話題中選定1個話題,連續說一段話。
(2)應試人單向說話。如發現應試人有明顯背稿、離題、說話難以繼續等表現時,主試人應及時提示或引導。
3.評分:
(1)語音標準程度,共20分。分六檔:
一檔:語音標準,或極少有失誤。扣0分、0.5分、1分。
二檔:語音錯誤在10次以下,有方音但不明顯。扣1.5分、2分。
三檔:語音錯誤在10次以下,但方音比較明顯;或語音錯誤在10次-15次之間,有方音但不明顯。扣3分、4分。
四檔:語音錯誤在10次-15次之間,方音比較明顯。扣5分、6分。
五檔:語音錯誤超過15次,方音明顯。扣7分、8分、9分。
六檔:語音錯誤多,方音重。扣10分、11分、12分。
(2)詞匯語法規范程度,共5分。分三檔:
一檔:詞匯、語法規范。扣0分。
二檔:詞匯、語法偶有不規范的情況。扣0.5分、1分。
三檔:詞匯、語法屢有不規范的情況。扣2分、3分。
(3)自然流暢程度,共5分。分三檔:
一檔:語言自然流暢。扣0分。
二檔:語言基本流暢,口語化較差,有背稿子的表現。扣0.5分、1分。
三檔:語言不連貫,語調生硬。扣2分、3分。
(4)說話計時:
說話不足3分鐘,酌情扣分:缺時1分鐘以內(含1分鐘),扣1分、2分、3分;缺時1分鐘以上,扣4分、5分、6分;說話不滿30秒(含30秒),本測試項成績計為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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